最新全國6大區域22省份煤鋼去產能任務要覽
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《彭博商業周刊》發表了題為《開放經濟造福世界》的署名文章。李克強在這篇文章中表示,2016年,中國壓減落后過剩鋼鐵產能6500萬噸以上、煤炭產能2.9億噸以上;計劃在三至五年內鋼鐵、煤炭產能 分別壓減1.4億噸和8億噸,使相關行業恢復更加健康的基本面。
2017年1月份,各省兩會陸續召開,鋼鐵、煤炭去產能計劃陸續出爐,各省陸續公布去產能完成情況或計劃。在各地區已公布的的去產能計劃中,河北省居鋼鐵去產能之首,共退出3186萬噸;山西、河南、貴州居煤炭去產能前三,分別為2000萬噸、2000萬噸、1500萬噸。下面為各地區2017年鋼鐵煤炭去產能具體計劃:
華北地區
北京:北京市到2020年煤礦全部退出,近800年采煤史將終結。
河北:2016年,河北壓減鋼鐵產能3300多萬噸,著力發展“大智移云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。2017年,河北將壓減鋼鐵產能3186萬噸,壓減煤炭產能742萬噸。
天津:2017年,天津市加大鋼鐵行業去產能力度,全年壓減煉鋼產能180萬噸。
山西:山西2016年退出煤炭產能2325萬噸,淘汰鋼鐵產能82萬噸。山西2017年將退出鋼鐵產能170萬噸,關閉退出煤炭產能2000萬噸左右。
內蒙古:內蒙古2016年退出330萬噸煤炭、291萬噸鋼鐵產能。內蒙古2017年計劃完成55萬噸鋼鐵、120萬噸煤炭產能的退出任務,并做好其他行業的去產能工作。
東北地區
吉林:吉林2017年將繼續去產能,加快吉煤等企業改革,關停15萬噸以下煤礦,壓減煤炭產能314萬噸。推動通鋼集團壓減煉鐵產能80萬噸。
遼寧:遼寧2016年化解鋼鐵產能602萬噸,提前完成“十三五”任務;化解煤炭產能1361萬噸,超額完成國務院下達的年度任務。
黑龍江:黑龍江2016年封存煉鋼產能610萬噸,煤炭去產能1010萬噸,完成鋼鐵、煤黑龍江炭淘汰落后產能年度目標。
華中地區
河南:河南省2017年堅決防止已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,再退出煤炭產能2000萬噸,扭住處置“僵尸企業”這個牛鼻子,用市場機制、法治手段、環保標準約束淘汰落后產能。
湖北:湖北省2016年鋼鐵行業壓減過剩產能338萬噸,淘汰落后煉鋼產能416萬噸、煉鐵產能60萬噸,煤炭行業壓減產能1011萬噸。兩個行業均提前兩年超額完成與國家簽訂的三年目標任務。
湖南:湖南2017年繼續去產能,建立實施產能過剩企業市場化退出機制,穩妥化解鋼鐵、煤炭、水泥等行業過剩產能,繼續淘汰退出落后煤礦產能。
華東地區
安徽:安徽省2016年完成煤炭967萬噸、生鐵和粗鋼505萬噸化解過剩產能任務,妥善安置職工3.8萬人。安徽省2017年完成煤炭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年度任務,防止已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。妥善做好人員分流安置,確保分得出、安得好、穩得住。
浙江:浙江省2017年堅決淘汰落后產能。認真完成處置300家僵尸企業、淘汰1000家企業落后產能、整治10000家臟亂差小作坊的目標任務。
山東:2017年,山東將再壓減生鐵產能387萬噸、粗鋼280萬噸、煤炭351萬噸;推動濟鋼產能調整和山鋼轉型發展,統籌抓好煤炭企業改革重組。
西南地區
四川:四川省2017年計劃落實政策措施,化解鋼鐵、煤炭等過剩產能,妥善處置“僵尸企業”,堅決打擊制售“地條鋼”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重慶:重慶市2016年去除鋼鐵產能517萬噸、煤炭產能2084萬噸。2017年繼續抓好去產能、去庫存。
貴州:貴州2017年計劃關閉煤礦120處,化解過剩產能1500萬噸。為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問題,貴州依法及時調整相關政策推動煤礦企業兼并重組,在“數量減半”基礎上,貴州提出重組后不得超過重組前煤礦產能之和,且重組后規模不得低于30萬噸∕年的政策要求。同時,對積極開展兼并重組已完成去產能關閉煤礦的企業實施梯級獎補。
云南:云南省2016年煤炭去產能1010萬噸,封存煉鋼產能610萬噸。云南省2017年持續推進“三去一降一補”。完成鋼鐵、煤炭淘汰落后產能年度目標。
西北地區
陜西:陜西省2016年退出煤炭產能2934萬噸,超額完成年度任務;壓減煉鐵產能160萬噸、煉鋼產能70萬噸,提前三年全部完成國家下達任務。2017年去產能方面,加快淘汰不達標煤礦,推動鋼鐵企業重組,關停整改無望的水泥企業。
甘肅:甘肅省2016年分別壓減生鐵、粗鋼、煤炭產能160萬噸、144萬噸、427萬噸。甘肅省2017年落實國家去產能各項要求,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,防止已經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和新增落后產能。
青海:青海省2017年抓好企業兼并重組、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,壓減132萬噸煤炭產能。
華南地區
廣西: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積極推進“三去一降一補”。根據新情況新問題完善政策措施,推動五大任務有實質性進展。去產能,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任務;建立“僵尸企業”數據庫,出臺處置方案,做好職工轉崗分流,加快關停企業出清,建立非國有“僵尸企業”處置機制。